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平台業者經營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資訊申報作業要點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3月1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9年3月18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090003025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3條,自即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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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業者應於虛擬通貨在其平台募資前一日前,將虛擬通貨代號、名稱、類型、發行人資訊、募資額度等基本資料向本公司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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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基本資料變更時,平台業者亦應向本公司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