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作業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8月1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8月10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業二字第1090003549號函修正發布第20條條文,並自即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09年8月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90351230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違反法令、本作業辦法、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或誠信原則者,本公會得呈報金管會或依紀律相關辦法處置。
  2. 證券商委任之保管機構或複受託金融機構,違反保管契約、複委託契約、本外國法令、自律規章或誠信原則且情節重大,或其財務業務發生重大困難,而證券商無正當理由不予更換者,依前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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