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作業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8月1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9年8月10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業二字第1090003549號函修正發布第20條條文,並自即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09年8月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90351230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 本作業辦法之名詞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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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託契約:指證券商就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事宜,與委託人簽訂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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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複委託:指證券商就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事項,另委託其他金融機構為其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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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複受託金融機構:指接受證券商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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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複委託契約:指證券商就委託複受託金融機構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事宜,與複受託金融機構簽訂之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