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2月1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作字第10900003920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第13條、第28條、第34條條文,並自109年3月23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80339297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提供之交易資訊及設備有傳輸中斷或發生故障無法正常作業時,申請使用者或資訊用戶不得向本公司要求賠償。
  2. 申請使用者經本公司依本辦法規定終止契約,致無法使用交易資訊者,其資訊用戶不得向本公司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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