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6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1090009468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第13條;增訂第10條之1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國109年6月1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0900582661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90338980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第12條 (會議決議之辦理)
  1. 本委員會基於第七條所定職權之決議事項,或依第十三條第二項決議委任專業人員等之後續執行工作,得授權召集人或委員會其他成員續行辦理,並於執行期間向本委員會為書面報告;必要時應於下一次會議提報本委員會追認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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