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參考範例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2月1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1090002299號函修正發布第5條、第11條、第13條至第16條、第21條、第23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0900521402號公告修正發布)(中華民國109年2月1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80341134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第2條 (適用對象)
  1.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所稱本公司人員,係指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人。
  2. 本公司人員藉由第三人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推定為本公司人員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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