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80361934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第8條、第10條;增訂第9條之1、第13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薪資報酬委員會對於會議討論其成員之薪資報酬事項,應於當次會議說明,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該成員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行使其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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