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8036193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條,自發布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經股東會選任或依第七條由金融控股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為獨立董事者,於任期中如有違反第二條或第三條之情形致當然解任時,不得變更其身分為非獨立董事。經股東會選任或依第七條由金融控股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為非獨立董事者,於任期中亦不得逕行轉任為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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