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6月1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900064801號令修正公布第107條及第138條之2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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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無賠償請求權。但原保險契約及再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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