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6月1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900064271號令修正公布第10條之1、第19條、第26條;增訂第10條之2、第40條之1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1090021932號令發布,定自109年8月1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第24條 (調處不中斷)
  1. 申請調處人依其申請內容所得主張之請求權,其時效因申請調處而中斷。但調處之申請經撤回、不受理或調處不成立時,視為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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