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12月2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8036172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5條、第10條條文,自109年1月1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內容涵蓋如下:
    1. 一、會計師法與其相關法規及實際案例。
    2. 二、會計師之法律責任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3. 三、公司法、商業登記法、企業併購法、工廠法、商標法等相關法規與工商登記及商標註冊實務。
    4. 四、商業會計法等相關法規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帳務處理實務。
    5. 五、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與審計準則公報及查核簽證實務。
    6. 六、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等證券或期貨相關法規與實務。
    7. 七、稅捐稽徵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土地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等租稅法規與申報實務。
    8. 八、所得稅法、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等相關法規與結算申報及查核實務。
    9. 九、公司資本額查核簽證實務。
    10. 十、行政程序法及行政訴訟法。
    11. 十一、評價準則公報及資產評價實務。
    12. 十二、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相關法規與實務。
    13. 十三、其他與會計師執業相關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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