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發行與增額發行指數投資證券履約保證金管理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12月2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0700542931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12條,自公告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依第三條第三項規定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應填具履約保證金領回申請書(如附件三),向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請。
  2. 櫃檯買賣中心依證券商之申請以下列方式辦理:
    1. 一、現金:匯入證券商指定之銀行帳戶。
    2. 二、金融機構出具之履約保證契約:將保證文件正本退還證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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