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處理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6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6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7032098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3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7年7月31日金管證券字第1070324955號令訂定發行及增額發行指數投資證券之書件格式)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申報發行或增額發行指數投資證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停止其申報發生效力:
    1. 一、申報書件不完備或應記載事項不充分。
    2. 二、有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之情事。
    3. 三、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認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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