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有價證券提存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7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7月3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080012909號修正發布第13條、第20條;增訂第12條之1、第12條之2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703243312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參加人辦理有價證券提存相關帳簿劃撥作業,依下列程序辦理核帳及日結作業:
    1. 一、於每日營業終了時,應依據客戶申請之原始憑證及「提存明細資料查詢單」、「提存異動資料查詢單」,核對當日有價證券提存相關異動資料;並操作「匯撥轉帳交易明細查詢」交易(交易代號 167),列印「匯撥轉帳交易明細資料查詢單」,查詢當日或前一營業日有價證券提存、提存之有價證券退回、取回/領取/拍賣、拍賣回存及提存孳息轉帳等匯出/匯入明細資料。
    2. 二、執行機關指定拍賣帳戶之參加人每日營業終了時,應依據執行機關函令、「拍賣專戶轉帳及明細維護異動查詢單」及「提存拍賣回存轉帳」交易認證單,核對當日有價證券相關異動資料。
    3. 三、操作「證券交易日結資料查詢」交易(交易代號 165),列印「存券交易異動表」或「存券交易日結單」,核對「保管劃撥帳戶」之存券異動彙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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