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辦理期貨交易人部位移轉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8年1月3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8年1月31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0803000641號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並自108年9月30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8年1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70348173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 期貨商應於移轉生效日前一個營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由其結算會員填具「部位及保證金移轉申請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