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6年3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6年3月27日中央銀行台央外柒字第1060009338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69條,自發布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證券業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與委託人交割款項及費用之收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 一、委託人指定以外幣交割者:相關款項之收付,應以外幣為之。
    2. 二、委託人指定以新臺幣交割者:相關款項之收付,應以新臺幣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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