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5月2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3年5月2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30013322號令 修正發布第10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本規則所稱業務員,指為槓桿交易商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
    1. 一、槓桿保證金契約之研究分析或商品設計。
    2. 二、槓桿保證金契約之推介或銷售。
    3. 三、槓桿保證金契約之結算交割。
    4. 四、槓桿保證金契約之內部稽核。
    5. 五、槓桿保證金契約之法令遵循。
    6. 六、槓桿保證金契約之主辦會計。
    7. 七、槓桿保證金契約之風險管理。
    8. 八、辦理其他經核准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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