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第一上櫃公司管理作業要點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12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7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 070054610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4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7年1 2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4691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第一上櫃公司應依本中心「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第十四條之規定持續設置獨立董事,並擇一設置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
  2. 依前項規定設置之獨立董事因故解任而未依規定補選者,其處置措施準用本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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