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金管證投字第1070120331號 EN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8年1月4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EN
第23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要 旨 | |
要 旨 | 放寬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之限制 (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6.06.03. 金管證投字第1060012978號令廢止)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 |
相關法條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民國107年7月13日 (歷史版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