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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台期結字第1100300155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10年2月17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EN
第1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因應春節長假結束,公告回調金融期貨契約(TF)等38檔期期貨契約保證金 及選擇權契約風險保證金(A值)、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混合部位風險 保證金(C值)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並自110年2月1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 後起實施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因應春節長假結束,公告回調金融期貨契約(TF)、櫃買期貨契約(GTF)、富櫃200期貨契約(G2F)、非金電期貨契約(XIF)、臺灣生技期貨契約(BTF)、東證期貨契約(TJF)、美國道瓊期貨契約(UDF)、美國標普500期貨契約(SPF)、美國那斯達克100期貨契約(UNF)、英國富時100期貨契約(F1F)、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契約(RTF)、美元兌人民幣期貨契約(RHF)、澳幣兌美元期貨契約(XAF)、英鎊兌美元期貨契約(XBF)、歐元兌美元期貨契約(XEF)、美元兌日圓期貨契約(XJF)、黃金期貨契約(GDF)、臺幣黃金期貨契約(TGF)、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BRF)、元大寶滬深ETF期貨契約(NZF)、富邦上証ETF期貨契約(OAF)、元大上證50ETF期貨契約(OBF)、FH滬深ETF期貨契約(OCF)、國泰中國A50ETF期貨契約(OJF)、富邦深100ETF期貨契約(OKF)、群益深証中小ETF期貨契約(OOF)、元大高股息ETF期貨契約(PFF)、金融選擇權契約(TFO)、小型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契約(RTO)、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契約(RHO)、黃金選擇權契約(TGO)、元大寶滬深ETF選擇權契約(NZO)、富邦上証ETF選擇權契約(OAO)、元大上證50ETF選擇權契約(OBO)、FH滬深ETF選擇權契約(OCO)、國泰中國A50ETF選擇權契約(OJO)、富邦深100ETF選擇權契約(OKO)及群益深証中小ETF選擇權契約(OOO)之期貨契約保證金及選擇權契約風險保證金(A值)、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C值)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並自110年2月1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正本:各期貨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各業務部門、本公司網站、記者室、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
附件-保證金調整情形列表.pdf |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民國108年3月28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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