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保險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95年5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75851號令修正公布第168條之3、第178條條文,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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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依第一項第二款承受其他保險業之保險契約或與其合併致遭受損失,申請安定基金補助者,其金額不得超過安定基金依同項第三款規定墊付之總額。
法規名稱 | 保險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95年5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75851號令修正公布第168條之3、第178條條文,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