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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十年期政府債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現行法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5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5月14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800014 360號函修正發布第17條條文,並自108年5月27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8年5 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8030867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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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條
期貨商自行或受託買賣本契約,除另有規定外,每一筆買賣申報數量,以一百個契約為限。
前項買賣申報數量限制,得由本公司視市場交易狀況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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