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交易人有下列規定情事之一且未結案者,本公司應暫停其參與有價證券借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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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七十六條第三項第一款、第三款或櫃檯買賣中心業務規則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三款所定違約情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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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八十一條、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操作辦法第二十八條、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操作辦法第二十六條或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操作辦法第三十三條所定違約或違規情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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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證券金融事業所訂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業務操作辦法或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操作辦法所定違約或違規情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