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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基金經理人酬金核定守則
(現行法規)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8月2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8月20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30053592號函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中華民國113年8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123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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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績效及酬金之風險與獎懲情形連結性)
公司宜參酌風險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之建議分別設定公司及基金績效目標,將特定風險因素列入考量;並應依據未來風險調整後之公司及基金長期績效,配合公司長期整體獲利、股東利益及基金經理人之獎懲情形,訂定基金經理人之績效考核及合理的酬金標準或酬金結構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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