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8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輔字第1140002976號函修正第44條條文,自115年1月27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10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57220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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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即視該結算會員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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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結算保證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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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如期履行到期交割義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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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違反結算交割契約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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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會員發生前項所列違約情事時,本公司除依本章規定辦理外,並得依結算交割契約之規定,對結算會員予以必要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