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8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輔字第1140002976號函修正第44條條文,自115年1月27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10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57220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
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與大陸地區投資人委託國內期貨商從事國內期貨交易,應提供委託紀錄,並由其指定為代理人之保管銀行、證券商或期貨商辦理結算交割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