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8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人字第1140148987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至第7條、第10條條文 |
所有條文
-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
五、其他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