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7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7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140002957號函修正第10點至第12點、第15點,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0月2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59482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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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易時段之盤中保證金追繳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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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業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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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結算會員於本公司作業時間內由其電腦作業方式接收本公司盤中保證金追繳通知訊息時,應確認其被追繳金額,並於一小時內通知結算銀行,撥轉不少於該金額之現金結算保證金存入本公司結算保證金專戶。因逾結算銀行作業時間,結算會員無法於時限內繳交外幣保證金時,應以新臺幣或其他本公司公告之外幣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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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結算會員為辦理本項作業,應以電腦作業方式傳輸至本公司結算部。若電腦作業異常時,應填具「結算保證金存入通知書」傳真並電話通知本公司結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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