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暨產業分類指數編製要點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7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7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1403026441號公告修正第2點,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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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暨產業分類指數分為本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以下簡稱櫃買指數)、電子工業類指數及各項產業分類指數(以下合稱產業分類指數),各指數成分股採樣範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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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櫃買指數:非屬管理股票之上櫃公司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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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電子工業類指數:依本中心「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定義屬半導體業、電腦及週邊設備業、光電業、通信網路業、電子零組件業、電子通路業、資訊服務業及其他電子業,且非屬管理股票之上櫃公司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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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項產業分類指數:依本中心「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定義上櫃公司所屬產業類別且非屬管理股票之上櫃公司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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