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41704285號公告修正第43條之1條文,自114年10月3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50032號函同意備查)

所有條文

  1. 證券自營商除得為公司股份之認股人或公司債之應募人外,其自行買賣上市證券限於在本公司市場為之,除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外,不得委託證券經紀商代為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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