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0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41704285號公告修正第43條之1條文,自114年10月3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50032號函同意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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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為下午二時至二時三十分止申報買賣,一律以當日市場收盤價格撮合成交,其買賣辦法由本公司另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