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0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41704285號公告修正第43條之1條文,自114年10月3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50032號函同意備查) |
所有條文
-
本公司市場內有價證券之買賣,分下列三種:
-
一、普通交割之買賣。
-
二、成交日交割之買賣。
-
三、特約日交割之買賣。
-
-
普通交割之買賣於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辦理交割。
-
成交日交割之買賣,應經買賣雙方以書面表示,於當日辦理交割。
-
特約日交割之買賣,其辦法由本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