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0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41704285號公告修正第11條及第三章章名;增訂第9條之1條文,自114年10月3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50032號函同意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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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本公司申請認購(售)權證發行人資格之認可者,應檢具發行認購(售)權證資格認可申請書,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公司申請,本公司依據發行處理準則、本準則暨本公司審查認購(售)權證上市作業程序之規定審查同意後,加具審核意見,轉報主管機關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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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審查認購(售)權證上市作業程序由本公司訂定,並於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