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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台期交字第11300031401號函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13年10月22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EN
第35-1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配合東證期貨納入盤後交易適用商品,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東證期貨於盤後交易時段一定範圍市價委託一定點數計算方式,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配合東證期貨納入盤後交易適用商品,公告本公司東證期貨於盤後交易時段一定範圍市價委託一定點數計算方式,實施日期另行公告,請查照。 說明:
正本: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行情資訊廠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各部門、本公司網站、記者室(均含附件) 〔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3.11.07. 台期交字第1130003385號函,自113年12月9日起實施〕 |
附件-臺灣期貨交易所盤後交易時段「一定範圍市價委託」加減「一定點數」之計算方式 |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民國113年7月18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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