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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臺證輔字第1140001986號函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14年2月6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檢送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並自即日起實施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檢送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 一、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2月5日金管證券字第1130367011號函同意照辦。
  • 二、旨揭內容係增訂有關證券商內部人員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至他家證券商開戶交易防範利益衝突之檢查程序,請配合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秘書部(含附件)、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附件-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修正對照表(114.02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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