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證券商辦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及承銷業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病申請居家辦公指引 (現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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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0月1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業一字第1120005018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點,自公告後實施(原名稱:證券商辦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及承銷業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事件申請居家辦公指引)(中華民國112年9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203451712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