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
公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22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10385085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至第5點,自即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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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外基金機構符合第三點所訂條件者,得於每年六月底前檢證向本會
    申請認可,同時一併提出欲適用之第四點所列優惠措施及適用認可期
    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