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發行人第一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27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31706061號函修正發布第6條之1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3年10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559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第六條
第一上市公司應依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二十八條之四規定持續設
置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
本公司「上市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處置要點」第四條之規定,於第一上市
公司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