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查核人員執行查核工作所撰寫之查核報告,須載明下列事項: 一、查核項目。 二、查核結果。 三、追蹤辦理。 查核結果如發現第一上市公司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有未符規定者,即洽受查 公司研訂具體改善或解決措施,函報本公司備查。本公司將持續追蹤缺失 改善情形並撰寫追蹤報告至其改善缺失為止。如有必要時,得洽請簽證會 計師對相關事項出具意見。追蹤報告內容包括前次查核發現之缺失事項、 本次查核之改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