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發行人第一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27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31706061號函修正發布第6條之1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3年10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559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第二條
第一上市公司上市後財務報告應於本公司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
開及書面申報。
第一上市公司編製財務報告,屬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適
用「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有關實收資本額之百分之五之
計算應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二點五替代之;第十七條有關實
收資本額之百分之二十之計算應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替代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