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融資融券代理業務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6月5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
代理證券商於成交日後第一營業日至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上午十時申報更正帳號,代理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應填具「信用錯帳/更正帳號轉帳申請書」,並操作「信用錯帳/更正帳號撥轉」交易(交易代號714)或「信用錯帳/更正帳號撥轉媒體傳送」交易(交易代號714S)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前帳號與更正後帳號間有價證券之轉帳,及辦理客戶信用餘額異動資料之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