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融資融券代理業務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6月5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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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證券商應就其代理融資融券業務部分編製「證券金融事業融資融券申請表」,依規定時間將前項資料輸入本公司電腦主機,同時編製彙總表輸入證券交易所(以下稱證交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稱櫃買中心)電腦主機,據以列印「交割清單」及「給付結算清單」並依規定辦理交割。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融資融券代理業務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6月5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