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融資融券代理業務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6月5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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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證券商遇發行人召開股東會或除權(息)時,應清查代理信用交易專戶之該類證券餘額,非屬於集保客戶之證券,應領回交付客戶自行辦理過戶。最後過戶日,代理信用交易專戶有價證券餘額應予結清。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融資融券代理業務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6月5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