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融資融券業務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6月5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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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以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抵繳擔保品時,應填具「抵繳/退還擔保品轉帳申請書」,並由融資融券證券商操作「抵繳/退還擔保品」交易(交易代號720)或「抵繳/退還擔保品媒體傳送」交易(交易代號720S)通知本公司將有價證券由客戶保管劃撥帳戶撥入證券商融資融券專戶,及辦理客戶信用餘額異動資料之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