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融資融券業務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6月5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融資融券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由其開設於證券商之保管劃撥帳戶取得券源時,依下列程序辦理:
    1. 一、填具「存券匯撥申請書—代支出傳票」,向證券商申請,由該證券商操作「融資融券專戶借入/歸還自有證券轉帳」交易(交易代號K60)通知本公司。
    2. 二、本公司接獲前項通知,即將有價證券自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開設於證券商之保管劃撥帳戶撥入其融資融券專戶。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