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收購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6月5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
本公司於收購期間,核算收購專戶股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十時,視為撤銷收購,本公司將發行機構董事收購專戶之有價證券撥入應賣人保管劃撥帳戶,除通知參加人、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並應通知主管機關。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收購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6月5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