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資訊儲存庫系統管理規定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0月1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1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400739221號公告修正增訂第12條之3條文,並自115年1月12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10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144508號函)

所有條文

  1. 本中心得於本系統提供成交確認、交易資料傳輸結算機構及交易提前解約之機制,金融機構得選擇參加之。
  2. 金融機構使用前項機制時,交易雙方應依本中心成交確認、交易資料傳輸結算機構及交易提前解約規定辦理之。
  3. 關於成交確認、交易資料傳輸結算機構及交易提前解約規定及相關收費基準由本中心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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