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貨契約規格」
公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10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5月10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字第1050200 5830號函修正發布,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50013211號函辦理)(中華民國105年6月14日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字第10502007750號函發布自105年 6月27日起實施)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貨契約」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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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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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標的│■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櫃買中心上櫃之普通股股票、│
│        │  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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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股票期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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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代碼│■依標的證券契約別編碼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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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間│■本契約之交易日與標的證券交易日相同              │
│        │■標的證券為股票或國內成分證券指數股票型基金者,交│
│        │  易時間為上午 8:45~下午 1:45                  │
│        │■標的證券為國外成分證券指數股票型基金或境外指數股│
│        │  票型基金者,交易時間為上午 8:45~下午 4:15。  │
│        │■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為上午 8:45~下│
│        │  午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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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單位│■標的證券為股票者為2,000股,但本公司得加掛100股之│
│        │  契約;標的證券為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者為10│
│        │  ,000受益權單位;標的證券為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者,│
│        │  契約單位由本公司另定之                          │
│        │■但依規定為契約調整者,從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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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到期│■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二個月份,另加上三月、六月、九月│
│交割月份│  、十二月中三個接續的季月,總共有五個月份的契約在│
│        │  市場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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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結算│■每日結算價原則上採當日收盤前 1分鐘內所有交易之成│
│價      │  交量加權平均價,若無成交價時,則依本公司「股票期│
│        │  貨契約交易規則」訂定之                          │
│        │■同一標的證券,相同交割月份之股票期貨契約每日結算│
│        │  價相同。但依規定為契約調整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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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漲跌│■標的證券為股票或國內成分證券指數股票型基金者,最│
│幅      │  大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上下百分之十;標的│
│        │  證券為國外成分證券指數股票型基金或境外指數股票型│
│        │  基金者,最大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上下百分│
│        │  之十五(但依規定為契約調整者,另訂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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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升降│■標的證券為股票者:                              │
│單位    │  1.價格未滿10元者:0.01元;                      │
│        │  2.10元至未滿50元者:0.05元;                    │
│        │  3.50元至未滿 100元者:0.1元;                   │
│        │  4.100元至未滿 500元者:0.5元;                  │
│        │  5.500元至未滿1000元者:1元;                    │
│        │  6.1000元以上者:5元。                           │
│        │■標的證券為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境外指數股│
│        │  票型基金者:                                    │
│        │  1.價格未滿50元者:0.01元;                      │
│        │  2.50元以上者:0.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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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交易│■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三個星期三,其次一│
│日      │  營業日為新契約的開始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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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結算│■最後結算日同最後交易日                          │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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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結算│■股票期貨契約之最後結算價,以最後結算日證券市場當│
│價      │  日交易時間收盤前60分鐘內標的證券之算術平均價訂之│
│        │■前項算術平均價之計算方式,由本公司另訂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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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以現金交割,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
│        │  ,以淨額進行現金之交付或收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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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位限制│■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同一標的證券期貨契約同一方向│
│        │  未了結部位總和,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不得逾本公司│
│        │  公告之限制標準                                  │
│        │■綜合帳戶,除免主動揭露個別交易人者適用法人部位限│
│        │  制外,持有部位不受本公司公告之部位限制          │
│        │■標的證券為股票者,其同一標的證券之股票期貨及股票│
│        │  選擇權未了結部位表彰總股數於任一交易日收盤後逾該│
│        │  標的證券在外流通股數15%時,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
│        │  得自次一交易日起限制該股票期貨之交易以了結部位為│
│        │  限。前開比例低於12%時,本公司得於次一交易日起解│
│        │  除限制                                          │
│        │■標的證券為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者,其同一標│
│        │  的證券之股票期貨及股票選擇權未了結部位表彰受益權│
│        │  單位合計數於任一交易日收盤後占該標的證券已發行受│
│        │  益權單位總數之比例逾70%時,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
│        │  得自次一交易日起限制該股票期貨之交易以了結部位為│
│        │  限。前開比例低於56%時,本公司得於次一交易日起解│ 
│        │  除限制                                          │ 
│        │■標的證券為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者,其同一標的證券之│
│        │  股票期貨及股票選擇權未了結部位表彰單位合計數於任│
│        │  一交易日收盤後占該標的證券於國內募集及銷售單位總│
│        │  數之比例逾70%時,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得自次一交│
│        │  易日起限制該股票期貨之交易以了結部位為限。前開比│
│        │  例低於56%時,本公司得於次一交易日起解除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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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期貨商向交易人收取之交易保證金及保證金追繳標準,│
│        │  不得低於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水準  │
│        │■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以「臺灣期貨│
│        │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計算│
│        │  之結算保證金為基準,按本公司訂定之成數計算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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