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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中證商業字第1060004271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6年8月1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受理投資人使用應用程式介面(API)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服務作業規範
第1條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採網際網路等電子式交易型態交易所使用之交易主機應具備之相關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檢查點控制項目 第1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要 旨 | |
要 旨 | 檢送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受理投資人使用應用程式介面( API )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服務作業規範」及「證券商採網際網路等電 子式交易型態交易所使用之交易主機應具備之相關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 檢查點控制項目」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檢送本公會「證券商受理投資人使用應用程式介面(API)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服務作業規範」及「證券商採網際網路等電子式交易型態交易所使用之交易主機應具備之相關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檢查點控制項目」如附件,並自即日起施行,請查照。 說明:
正本:各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證券商、元大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
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受理投資人使用應用程式介面(API)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服務作業規範(106.08.01 訂定版) 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採網際網路等電子式交易型態交易所使用之交易主機應具備之相關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檢查點控制項目(106.08.01 訂定版) |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受理投資人使用應用程式介面(API)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服務作業規範 民國106年8月1日 (現行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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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採網際網路等電子式交易型態交易所使用之交易主機應具備之相關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檢查點控制項目 民國106年8月1日 (現行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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