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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廢) 臺期輔字第10604001472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6年3月13日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配合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建置盤後交易平台,爰修正有關建立期 貨商緊急暨重大異常狀況通報機制 (原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96.04.24. 臺期交字第 09600028310 號函停止適用) 不再援用:依據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2.12.19. 台期輔字第11 20003773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配合本公司建置盤後交易平台,爰修正有關建立期貨商緊急暨重大異常狀況通報機制,實施日期另行公告,請查照。 說明:
正本:各期貨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各期貨交易輔助人、交易部、結算部、資訊作業部、本公司網站 〔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6.04.18.臺期交字第10600011620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06年5月15日〕 |
附件-期貨商緊急暨重大異常狀況通報單 |